(新浪網)  2010-03-10 (8人查看)

  主持人:

  對。李所長原來我們的這個比例是多少?

  李林:

  最早是8:1,然後調整到5:1、4:1,然後這一次是1:1。

  主持人:

  在這之前是4:1?

  李林:

  對。

  主持人:

  4:1是什麼意思?4是什麼意思?1是什麼意思?

  李林:

  基本上應該說是在農村人口當中,4應該是……

  陳斯喜:

  是這樣的,4:1是指農村人口要選一名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數,以城鎮為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數,它的比例關係是4:1。比如說城市人口如果1000人可以選一名代表的話,那麼你在農村這個人口選出的代表,要4000人才能選一名代表,是這麼一個比例關係。

  主持人:

  對,現在就是城鄉同比例了。

  陳斯喜:

  對。

  主持人:

  在城鎮1000人選一個代表。

  陳斯喜:

  對,農村也一樣。

  主持人:

  那麼將來,農村也是1000人選一個代表了。這樣的一個修正案的草案通過之後,對中國的民主政治來說意義在哪裡?

  李林:

  我想意義是很大的,一方面它可以調動最廣泛的民眾參與中國的民主政治,特別是農村廣大的農民,關心政治、參與政治,行使當家作主的各項權利。另外一方面,可以夯實我們人民代表大會的基礎,因為我們知道選舉是縱向民主的起點,縱向民主在選舉的過程當中,如果它越公平、越充分、越合理,那麼這個制度的基礎就越好。所以我想它從基礎上、從起點上,對於我們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完善和優越性的充分發揮是有積極作用和意義的。

  陳斯喜:

  我想補充一點,這個確實是這樣的。城鄉同比例以後,對調動選民參選積極性有很大的好處,所以它是我國推進民主政治建設所採取的一個重要舉措。

  另外一個重要意義,實際上也是我們國家改變城鄉二元結構的一個重要基礎。因為城鄉二元結構反映在方方面面,過去我們更多的可能關注到戶籍的二元結構、教育的二元結構、經濟發展的二元結構。其實在我們民主政治發展方面,過去也存在著一定程度的不平等。它實際上也是一種二元結構。那麼這一次城鄉同比例,在這方面也是邁出了重要的一步。

  李林:

  從尊重和保障人權的角度講,我想城鄉同比例對於農村選民,他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平等的保障和實現也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可以說u收O落實我們《憲法》人權路線基本原則的一個具體體現,也有重要意義。

  主持人:

  剛才陳主任提到了二元結構的問題,實際上這是逐漸地要改變二元結構的一個很重要的一個步驟。

  陳斯喜:

  對。

  主持人:

  說z鴗G元結構我們知道,中國現在比如說v章A民工這個問題。

  陳斯喜:

  對。

  主持人:

  有流動人口的問題,比如像東莞這樣的城市,它可能有80%的人戶籍不在這兒,那未來城鄉同比例選舉了,那麼他們到底是在哪兒投票呢,是在這個居住、工作的地方投票呢?還是說還要回到戶籍地投票呢?

  陳斯喜:

  按照我們現在的《選舉法》規定,對這一部分人的選舉有三個選擇,第一個選擇,他可以回到原戶籍地去參加選舉,因為他是那裡的最初的選民,這是一個選擇。

  另外一個選擇,他如果不能回去,他可以採取委托投票的辦法,委托選區選民代他投票。那麼在這個方面,這次《選舉法》也有所改進,特別的規定,要求受委托的人必須按照委托人的意願來進行投票。

  第三個就是你既不想回去,或者回去有困難,又不想委托。

  主持人:

  不想委托人。

  陳斯喜:

  那麼你可以參加現居住地,或者現工作地的選舉。但是參加現居住地或者現工作地選舉的,你要在原戶籍地的選舉委員會去開出一個選民資格証明,選舉委員會証明你是具備選民資格的,這樣你拿到這個証明,可以到現居住地,或者現工作地的地方去進行選民登記,參加這個地方的選舉。

  主持人:

  未來修訂完了以後的《選舉法》是會作出這樣的規定的?

  李林:

  這是現行《選舉法》,修改之前的《選舉法》。

  主持人:

  那修改以後的呢?

  李林:

  這一次是對流動人口的投票問題、選舉問題沒有作具體的規定。

  主持人:

  就還是按原來《選舉法》裡面的規定。

  李林:

  對。還是按原來這個,因為就是說現在條件還不具備,王兆國副委員長在解釋當中講到了,條件還不具備,可能要等到戶籍制度改革進一步到位,城鎮化進一步推進,我們在實踐當中關於這一次城鄉同比例選舉的操作和實施程式進一步完善以後,可能來解決這一部分流動人口的投票和選舉問題會更有力、更成熟一些。

  陳斯喜:

  因為流動人口選舉,大家也很關注。剛才我是講了,我們從制度安排上有三個選擇,但這三個選擇在實際操作起來的時候,確實有時候比較困難,所以許多農民工或者其他的流動人口就放棄了行使這個權利。所以這次修改很多方面提出來,要在這方面有所進一步的改進,但是剛才講了,解決這個問題它涉及到我們的戶籍制度,還涉及到我們選民登記制度。我們選民登記制度規定是要選民去登記,但實際上我們都是選舉委員會去登記選民,而不是選民主動去登記。那麼你選舉委員會去登記選民,你不在這個原來戶籍地,它就很難找到他,所以有這些困難。那麼他開選民資格証明,有時候也比較困難,所以要求改進,但是這改進又涉及到一系列的制度的完善,所以這一次條件還不太成熟。

  主持人:

  其實關於這個問題,我們注意到在『兩會』正式ul開之前,十一屆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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